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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审意见的说明
日期:2008-4-24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关于政审意见的说明
考生档案单位出具的关于考生思想政治鉴定意见中,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1. 是否参加过法轮功等非法邪教组织;
2. 是否参加过89年6.4动乱;
3. 是否有违法犯罪等其他不良记录;
考生档案单位应根据考生档案记录和现实表现对考生做出全面的思想政治鉴定意见。
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MBA项目中心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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